2020-06-05 11:59:57 江北人事考试网 http://jiangbei.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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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食品安全法》,下列说法正确的( )。
A.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实施监督的部门分别为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抽样检验,不需购买样品
C.名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D.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实施免检
2.以下关于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处理,正确的是( )。
A.农民工所在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可以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B.工程承包人没有用工主体资格,雇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由发包企业赔偿
C.农民工工作中被第三者伤害,用人单位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D.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约定,因本人违章作业造成工伤,不承担工伤保险
3.
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某任法定代表人。后来公司倒闭,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公司的债权人要求王某偿还不足部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无需承担公司债务
B.王某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C.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D.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王某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学生甲勤工俭学获得收入4000元
B.乙购买财产保险,因财产损失获得保险赔款20万元
C.残疾人丙因急需治病而将自己的房产转让所获得收入30万元
D.运动员丁因荣获奥运银牌而得到的籍贯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金30万元
5.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B.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C.全体股东的货币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答案与解析
1.答案:A
解析: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具体司法解释中规定,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抽样检验时,需要购买样品,但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所以B项错误;名人在虚假广告中推荐食品造成损害的,名人也要共同承担连带责任,C项错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任何食品实施免检,D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
2.答案:B
解析: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除以上情况外,其他只要是符合工伤范围的都可以获得赔偿。”故正确答案为B。
本题相关知识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工伤即职业伤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伤害到职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3.答案:A
解析:
A选项的说法正确:《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财
产独立于股东,仅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B、C选项的说法错误:《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不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
债务
D选项的说法错误:《民法通则》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
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不同于合伙
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民法通则》第36条第1款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是法人最主要的类型,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对外债务的承担都以公司的财产为限,不涉及出资人、管理人的个人财产。合伙是二人以上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合伙的出资数额,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合伙的债权人可以向任一合伙人主张债权,合伙人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承担责任。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有权要求其他合伙人返还。
4.答案:B
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以下情况免征个税:
1、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产生的利息。
3、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转业费、复员费。
7、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征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A项勤工俭学属于正常劳动报酬,不在免征范围内。C属于正常转让获利,该情况也并不在免税范围内。D项获当地政府奖金,不符合省级以上要求,也不在免税范围内。故正确答案为B。
5.答案:A
解析:
根据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的规定,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也能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故A项“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说法不正确。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第二十七条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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