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两会相关时政考点清单(二)
2018-03-28 15:10 江北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jiangbei.huatu.com/ 文章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时政热点】是备考2018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需要实时关注积累的重要内容,请看下文:
一、宪法宣誓制度【考点清单】
1.2018年2月23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拟对2015年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作出适当修改,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产生后应当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2014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拟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培养领导干部对宪法的忠诚。
3.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4.最新誓词:有关奋斗目标的表述也将修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5.宪法宣誓制度在国外由来已久。自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首次确认国家公职人员就职宣誓制度以后,很多国家如德国、意大利、新加坡、芬兰、希腊、荷兰、葡萄牙、南非等国的宪法中都明确规定,官员任职前要进行忠于宪法的宣誓。
二、两会【考点清单】
1.两会是对自1959年以来历年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统称。由于两场会议会期基本重合,而且对于国家运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简称做“两会”。
2.两会每5年称为一届,根据中国宪法规定:“两会”召开的意义在于将“两会”代表从人民中得来的信息和要求进行收集及整理,传达给党中央。“两会”代表是代表着广大选民的一种利益的,代表着选民在召开两会期间,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选民们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地方每年召开的人大和政协也称为两会,通常召开的时间比全国“两会”时间要早。
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别于2018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全国两会在3月召开的惯例,则始于1985年。此前,会议时间从年初,到年中,到年末,历年均有不同。
4.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了第一届全体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共662人,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宗教界人士等46个单位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5.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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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黑龙江华图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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